我很喜歡文字,所以對於過著充滿閱讀機會的生活這件事,感到非常慶幸。大概大家都是先會認字才會讀,我學認字差不多是從幼稚園開始的吧,說到那些初上學的日子,我只記得游泳池、喜歡的班導、令人期待的點心、英文故事課,還有學了一個中文字之後的回家功課──作業簿白白格子內待填滿的新字剪貼。我常因為在報紙上剪不足規定的量,只好請媽媽幫忙寫那個字在紙上,讓我可以剪來湊數目以增加微薄的分數。

後來慢慢也在各樣招牌、商品包裝、課本、信封上認字、閱讀,不知道先學會的是鄰居家招牌上的「奶茶15元」,還是每封寄來的信上都有的「台南市公園路674-2號」(舊家地址,現為飲料店),大抵都是實用的字,一個一個學,緩緩累積。學注音後有比較大的突破:書上的國字大部分還是看不懂,但37個注音可以拼出相同或不同於我所經歷的、聽過或從來我沒想過的、切身的或和我無關的陳述和事件,書本裡的世界令我大大驚奇。

學了注音是個轉折,自此我愛上閱讀,可以把新買的20本附注音漢聲系列故事書一個禮拜看完,往後的幾個星期再看一次又一次。爸媽似乎很滿意,推銷的阿姨也是。此外我也看了好幾年的國語日報,它的優點就是有注音,好像連漫畫都有吧(大心)。我猜在看國語日報的這段很長的期間,似乎我成功轉變為不用注音的認字、閱讀高手了,因為後來我也看家裡自由時報的副刊,還把媽媽年輕時的藏書都看完了(除了當時讀不懂的現代詩)。

進國中前學習閱讀英文的經驗也很值得一提,小六的時候早已將幼稚園學的英文忘個精光,連26個字母都背不出來,於是媽媽送我去她朋友那裡補「功文英文」,功文特別強調聽、說、讀、寫並進,回家作業是聽錄音帶學著念和背文章,考試還會考聽寫和唸句子。

有點可惜的是那時候常常覺得老師很嚴格、去補習好累,就停掉了,往後才在國中三年的學習經驗中發現,在聽當中學會讀,然後學會說和寫,似乎是比較容易的方法。因此我一直有在聽、讀空中英語教室系列雜誌的習慣。不過再怎麼說,我還是比較中意永字那八種筆畫全擠進方方正正格子裡的中文字。

整個來說,我看散文比看小說多,看小說也大多看短篇的,這些都是一下子就可以看出好不好看的類型。當然有很多好看的長篇小說,像三浦凌子的冰點、綿羊山,像張麟的、金庸的武俠小說,可是我不太喜歡那種看完整本書了,才發現這故事不好看的感覺,所以長篇小說就讀得比較少了。

常常使用網路之後,大部分的閱讀就從紙上移到了電腦螢幕上,點閱別人的網誌幾乎是我每次開電腦都會進行的活動,有時候也會去網路上的歌詞庫找最近聽的歌。其他閱讀的機會大概就是看看簡訊、看看別人衣服上的字,或者看看以前寫的日記,然後偷偷哭偷偷笑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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